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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当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应该怎么解决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1日 来源: 北京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wzcfglls.com/

  信天馗,北京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

合同的一个原则就是实际履行原则,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原则,对于合同的执行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实际履行原则的的意义也是很多的。那么,什么是实际履行原则呢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呢下面,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知识。

一、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排除实际履行原则的适用:

1、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

2、义务人不能按期交付标的,使实际履行对权利人已不必要或还会损害权利人自己的利益。

3、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权利人放弃实际履行的请求。

三、实际履行原则的的意义

在合同履行中,贯彻实际履行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从根本上说,实际履行原则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根本要求。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各经济组织之间的依赖关系越来越强,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有利于各经济组织生产的顺利进行。

2、实际履行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需要。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必须生产出人们所需物品,所以,实际履行合同会达到企业顺利地生产出预计生产的产品,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要求。

3、贯彻实际履行原则,能够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积极改善经营管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使双方当事人清楚地认识到如果自己生产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并非只是偿付对方违约金、赔偿金就可了事,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同时,也可以制止少数当事人故意违约而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如有些材料,产品紧缺,有的当事人为牟取私利,宁愿付违约金,赔偿金不交货,而去卖高价,因而取得的非法利益比要偿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总和还要多。

4、实际履行原则也是合同本质的要求,合同具备确定性,反映双方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确实实现,则维护了市场经济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秩序,使商品流转满足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可见,实际履行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得实际履行这个问题,如果标的物消失,就势必是无法实际履行了。如果义务人不能按期交付标的或者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也是无法实际履行的,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大家首先要确定这些情况,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聊城律师。

当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应该怎么解决

在实践中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标的、违约等的内容,而很多情况下合同的条款并不全面的,那么当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应该怎么解决下面由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当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应该如何解决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中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约定还不明确的,可以一定的标准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对“当合同中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确时应该如何解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中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约定,补充约定还不明确的,可以一定的标准进行确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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